□中国改革报、改革网记者丁南文/图
近年来在全国实施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旨在通过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并严肃查处和纠正弄虚作假、侵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权益等行为。
然而,在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潭城镇城中村,由该村五个村民小组在年投资扩建的海坛商业城小商品市场,30多年来一直存在产权模糊及经营性资产不清晰等问题。经营管理海坛商业城的福建省平潭县海坛商业城发展有限公司,竟然由16个自然人出资成立,与投资建设海坛商业城的村民小组没有任何权属关系。
年10月1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4号)提出,“年在全省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年基本完成清产核资;年全省基本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福清、平潭等30个试点县(市、区)有经营性资产的村镇先行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
为此,自年以来,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城中村东方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村民小组多次提出信访诉求,要求明确平潭海坛商业城的产权归属,要求对海坛商业城自年至今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要求海坛商业城发展公司无条件将海坛商业城的所有资产返还给本村村民,并列出具体移交时间表。
但两年多时间过去了,福建省委省政府明确的清产核资任务在城中村的五个村民小组未能如期完成,平潭综合实验区有关部门对海坛商业城历年账目的审计报告也未对村民公开,海坛商业城30多年的经营性收入仍然由16个自然人成立的公司掌控。
私企掌控集体资产
位于平潭老城区繁华路段的海坛东路,一段青石板路旁是已经搬迁空置的旧海坛商业城批发市场。不远处,位于海坛东路与万顺路交叉口的新海坛商业城已投入使用,与落寂的旧商业城形成鲜明对比。
30多年前的年,旧海坛商业城所在的平潭县潭城镇右营村,也就是如今的潭城镇城中村委会东方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村民小组,当地多名村民出资、出劳在搬迁的县农贸市场旧址上建成了一处老人活动场所,先后经有关部门核准登记为群众团体性质和集体企业分支机构“平潭县潭城镇右营俱乐部”,经多年扩建形成后来的“海坛商业城”,并成为有名的平潭城关小商品批发市场。
关于小商品批发市场的形成情况,平潭综合试验区潭城镇政府在年的一份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中称,“年,(右营村委会)林仁、陈天才、林松俤等同志发现闲置的农贸市场周边摊贩越来越多,向县政府提议将闲置的农贸市场改造为城关小商品市场。”
根据平潭县政府《关于建设城关小商品中心市场协调会纪要》(岚政﹝)综43号),年起,平潭县政府同意按照“谁出钱谁建设谁使用”原则筹集“城关小商品市场”;年,“由城中右营村负责发动群众筹资兴建”的平潭小商品市场(海坛商业城)正式竣工,市场摊位由右营俱乐部负责管理和收取租金。
在信访答复件中,经平潭综合实验区相关职能部门“调查核实”,作为集体企业分支机构的“平潭县潭城镇右营俱乐部”于年11月22日注销;作为群众团体性质的“平潭县潭城镇右营俱乐部”,在年以所有权人名义申请确权登记房产面积.1平方米;年前后,右营俱乐部开始将(海坛商业城)空余房产对外出租并收取租金。
职能部门的相关调查显示,为更好地应对城关小商品市场招商运营管理,年1月6日,右营俱乐部管理人员向县工商局核准登记了福建省平潭县海坛商业城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右营俱乐部负责人林松俤,年12月变更为(林松俤的儿子)林亮。“据林松俤本人陈述,右营俱乐部与福建省平潭县海坛商业城发展有限公司系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但据平潭有关部门调查及工商注册登记信息显示,平潭县海坛商业城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为林松俤、林亮、张经清等16人,林松俤、林亮父子合股计持股51%,张经清等14人合计持股49%。
在潭城镇政府对信访事项的调查结论中,对海坛商业城权属及分红款的陈述,五个村民小组与右营俱乐部管理层林松俤等人的说法基本一致,双方都认为海坛商业城权属集体,但村民代表认为权属集体是指权属右营五个村民小组,而管理层认为权属集体是指右营全体村民。双方都认为,30多年来先后发放给原右营村一、二、三生产队(后分为五个村民小组)村民分红款多万元,但相关村民代表认为,每年有上千万元的租金收入被右营俱乐部管理层个人持股的海坛商业城发展公司非法挪用,历年账目未公开、资金流向成迷。
被雪藏的国有权属
海坛商业城的权属争议源于应急搬迁改造。因消防隐患,自上世纪80年代建成的海坛商业城被纳入平潭旧城改造计划。年3月28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福建省平潭县海坛商业城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海坛商业城过渡期交付使用协议》,明确由平潭县海坛商业城发展有限公司无偿使用新海坛商业城物业并向租户收取店铺资金。
潭城镇城中村委会东方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村民小组认为,由自然人持股的海坛商业城发展公司窃取和侵占了本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过渡使用权,于是多次提出信访诉求,要求立即终止履行与平潭县海坛商业城发展公司签订的交付使用协议,立即采取措施确保海坛公司收取的海坛商业城租户租金不被挪用和侵占。
近年来,与海坛商业城有关的五个村民小组还多次表达信访诉求,认为林松俤、林亮及其家族成员把持海坛商业城管理层30多年,利用职权侵占了海坛商业城的村集体财产,将本应由村集体所有的商户租金收益转化为私企收益,要求当地政府对海坛商业城的管理机构进行调整及民主选举。
潭城镇政府在年5月份的一份信访答复件中称,海坛商业城的经营管理行为属于民商事行为,作为行政机关不得违法干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自主经营管理权。
此前的年8月份,潭城镇政府在另一份信访答复意见书中称,根据平潭县政府年7月第13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及《关于城关小商品市场改造问题会议纪要》(岚政〔〕综号),海坛商业城由县政府牵头主导、县工商局负责筹建管理,右营村民参与在原农贸市场基础上改造扩建而成,海坛商业城的土地所有权属国家所有,改建后的地面建筑物归县工商局和城中右营村共同使用。
年2月8日,平潭潭城镇政府又函复相关村民代表称,年1月19日,海坛商业城管理层书面函复我镇:海坛商业城产权应属于右营境内的全体民众所有,具体产权范围除了五个村民小组的村民外,还应包括右营境内的所有居民、户捐资人、老人协会,还包括隆应境金山寺在内的寺庙单位及其他成员。
潭城镇政府在年5月2日的另一份函复中称,海坛商业城建筑物所有权50%属于城中右营村,(集体、国有)最终权属比例确定以双方实际出资等有效文件规定为准。
潭城镇政府在上述多份信访答复件中明确,海坛商业城的建设用地属于国有,地面建筑物归集体、国有共同使用。但30多年来,海坛商业城由右营俱乐部和海坛商业城发展公司管理层单独掌控,信访答复件中明确的“国有”资产已然成为无人问津和被遗忘的角落。
对于村民多次要求明晰的海坛商业城产权归属,潭城镇政府则在信访答复件中建议,“信访人应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定海坛商业城的权属,维护自身权属。”
未公开的审计报告
假若平潭海坛商业城国有、集体共有的产权属性成立,又是谁赋予个人持股的海坛商业城发展公司长期掌控国有、集体资产的权利?年以来,海坛商业城发展公司涉及海坛商业城的经营资金流向是否合规合法?
针对五个村民小组对海坛商业城的权属及资金流向质疑,年9月7日,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召开专题会议,主要明确如下事宜:海坛商业城权属问题依据《平潭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关小商品城改造问题会议纪要》(岚政〔〕综号)文件精神认定,由区经发局负责制定厘清国有资产相关方案;选择审计机构对海坛商业城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核实资金流向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由区城投集团负责暂时收回新海坛商业城管理权并进行代管。
两年来,潭城镇城中村委会东方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村民小组多次要求收回被私企掌控的集体资产。但掌控海坛商业城资产的平潭海坛商业城发展公司管理层认为,海坛商业城的权属除了五个村民小组的村民以外,包括右营境内的所有居民、位捐款户、位摊位的承租户、隆应境金山寺、老人协会等都应当具有份额。在多次协调处理信访事宜中,平潭综合实验区相关职能部门均认为,海坛商业城存在国有资产尚未厘清,“海坛商业城资金与资产一并可能由(平潭综合实验区)城投集团进行代管”。
对此,五个村民小组的代理人——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久江认为,海坛商业城权属应当归于五个村民小组集体所有,而非林松俤、林亮父子持股的海坛商业城发展公司私有。同时,原平潭县工商局享有海坛商业城50%国有股权的观点也不成立。
宋久江律师表示,原右营村境内居民的范围来源广泛,既有原居民,也有迁入户。除了右营俱乐部成立时有资金投入的原村民(现在的五个村民小组)外,后续迁入的居民只有在提供入股证据的情况下才能享有海坛商业城的份额;捐款户是一种自发的、单方的赠与行为,不应享有股权;承租户与商业城是租赁法律关系,当然更不也应当享有股权;金山寺和老人协会是商业城的馈赠对象,不可能提供入资凭证,更不可能享有股权。
关于海坛商业城的国有股权,宋久江律师认为,根据《关于建设城关小商品中心市场协调会纪要》(岚政〔〕综43号)“谁出钱谁建设谁使用”的相关规定,负责筹建管理的工商局并未出资,其所有权应由出资建设单位右营村集体所有。原潭城工商所与与右营俱乐部共同使用的地面建筑物产权,经双方产权调换后已由右营俱乐部以15万元的价格拍卖取得,并且30余年来平潭县工商局均未主张过股东权利,亦未要求分配股东红利。如果海坛商业城中有工商局的50%股权,则林松俤、林亮父子为首的海坛商业城管理层还涉嫌侵占国有资产,政府各部门及公务人员多年来放之任之,则涉渎职犯罪。
宋久江律师还认为,海坛商业城的全面审计及清产核资是应五个村民小组成员的申请进行的,平潭综合实验区有关部门至今不将审计结果向申请人公开,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导致村民无法对审计报告享有知情权,维权屡屡受阻。同时,相关村民举报反映林松俤等海坛商业城管理层成立个人持股的海坛商业城发展公司,涉嫌转移、侵占海坛商业城集体资产,每年0多万元租金去向不明等经济问题,近两年来当事人信访、走访多次,平潭实验区有关部门均未调查立案,成为真相迟迟不能揭开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