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安·青岛新城市位于河套街道丰和路与S省道交汇处、距红岛高铁站1公里。
有市民留言:
1、市*燃气、暖气具体开通时间;排污什么时候接入市*管道,开发商是否已经审批?
2、宣传时人车分流,交付时小区内地面30多车位请给所有业主合理的解释,是否存在虚假宣传?
3、地下人防车位的产权问题,开发商是否可以买卖,产权是多少年。
4、小区广告位招商如何画分?收取广告费如何使用?
5、房屋质量认定书有吗(如有请公示)?
6、消防验收了吗(如有请公示)?
7、人防竣工验收备案(如有请公示)?
8、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测绘报告(如有请公示)?发现某栋楼台阶步松散,是怎么检验合格的(名副其实豆腐渣工程还能放心住吗)?
经有关部门落实,针对反映问题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燃气、暖气等问题。经河套街道落实,河套街道众安新城市国际食材港住宅地块年11月份开工建设,年12月23日竣工验收,年12月31日交付使用,共建6个楼座户。小区红线外燃气管道铺设由新奥燃气公司负责,预计2月份进场施工,3月份完工。目前因红线外市*配套道路(玉海路三支路)未施工完成,热力管线未铺设,暂时无法进行供热申请,青岛红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备热力管线铺设前的准备工作。
开发商已在小区西侧建设化粪池一座,用于临时排污,玉海路三支路施工完成后污水管线接入市*管网(市*管线铺设与道路施工同步进行)。河套街道众安新城市国际食材港住宅地块年11月份开工建设,年12月23日竣工验收,年12月31日交付使用,共建6个楼座户。小区红线外燃气管道铺设由新奥燃气公司负责,预计2月份进场施工,3月份完工。目前因红线外市*配套道路(玉海路三支路)未施工完成,热力管线未铺设,暂时无法进行供热申请,青岛红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备热力管线铺设前的准备工作。开发商已在小区西侧建设化粪池一座,用于临时排污,玉海路三支路施工完成后污水管线接入市*管网(市*管线铺设与道路施工同步进行)。
2、关于虚假宣传及人车分流问题。关于虚假宣传问题,经区市场监管局落实,执法人员已到开发商售楼处现场检查,证照齐全,现场宣传材料无虚假宣传内容。购房时开发商宣传的规划设计、人车分流等均为口头承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以仍属于合同问题,如涉及合同违约,建议双方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关于人车分流问题,经城阳规划分局落实,该项目已验收,地上车位属规划车位,竣工核实与审批图纸一致。经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落实,经调阅双方签署的购房合同,合同中对规划的车位、车库有明确约定,即:规划的车位、车库由出卖人投资建设并享有占有使用权和处置的权利(含地上规划车位),由出卖人自行划分后出租或出售。
3、关于人防车位问题。经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落实,小区内的防空地下室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分为平时使用功能和战时使用功能。平时使用功能由规划部门审批,一般小区内的地下室平时使用功能为停车场。战时使用功能由人防行*审批部门确定,战时用于掩蔽人员、物资。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条“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和设施实行谁投资、谁受益和有偿使用的原则”,因此建设单位可以对防空地下室进行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由单位、个人投资建设或者连同地面建筑整体购置的防空地下室,平时由投资者或使用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维护、管理和使用,战时由人民防空动员委空主管部门统一安排使用”。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不能改变防空地下室的战时功能。目前国家及山东省未明确结建防空地下室的产权,因此,建设单位采取签定合同方式转让车位使用权,属于对平时使用功能的处置,没有改变战时功能,不违反人防相关的法律法规。
4、关于广告费问题。经河套街道落实,小区内暂无广告招商,后期由小区物业公司按照相关物业管理条例实施。
5、关于房屋质量认定书等公示问题。经河套街道落实,房屋质量认定书、消防验收报告、人防竣工验收备案、房屋测绘报告、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等,在售楼处大厅电子屏幕均有公示,业主可随时前去查看。另,来信反映的楼房台阶质量问题,经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落实,该项目年12月20日通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正在交付中,业主尚未收房。关于业主反映的部分楼座疏散楼梯破损问题,经落实为抹灰层砂浆酥化、破损,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已通知建设单位进行返修。同时建设单位承诺将继续排查,发现问题立即修复。若对质量仍有异议,建议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单位进行鉴定,按鉴定结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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