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吴堡县正式出台《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试行)》,明确提出将招商引资全年考核结果综合运用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于考核得分排名靠前的3个单位授予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优秀单位”称号,并在全年目标责任考核中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
同时,该县还将对全面完成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的镇(街道)、单位给予奖励15万元,排名前三的分别再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补充单位工作经费不高于40%,剩余部分用于奖励招商有功人员,奖金分配不得均摊,不得超过5名人员,有功人员将推荐到省市表彰。
办法还明确提出鼓励全民招商,对引进重大项目的县直部门、镇(街道)、产业园区、社会自然人、招商团队或公司设置“招商引资贡献奖”,并根据贡献大小对相关人员或团队给予相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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