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8日讯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日前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闵处〔〕12006308号)显示,上海喜士多便利连锁有限公司违法发布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7万元,责令其停止发布。
经查证,当事人上海喜士多便利连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便利店经营,店招名称是“喜士多便利店”,在全市开有多家店铺,目前是以加盟为主,直营为辅。对于加盟店,喜士多公司采取特许加盟模式,和加盟店签订《特许加盟合同》,收取相应加盟费,对加盟店实行统一供货及日常监督管理。
自年6月起,喜士多便利店自行设计制作海报发放给所有门店,要求门店张贴在店铺指定醒目位置、顾客用餐区域的桌子上;又通过自行设计制作及发布网页、无纺布购物袋等方式为加盟招商做广告,上述加盟招商广告内容中均未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喜士多便利店为上述加盟招商广告的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案发后,当事人已对上述广告内容进行整改,对已经张贴的海报、桌贴进行了去除,对已经发放的无纺布购物袋进行了回收销毁,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