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张林霞12月31日,粤海置地(.HK)发布公告称,粤海房地产开发(该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粤海仰忠汇(该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粤海控股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订立新拾桂府商业物业招商运营管理服务合同,内容有关(其中包括)粤海仰忠汇向粤海房地产开发就该物业提供物业招商运营管理服务,期限为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据悉,于年1月25日,粤海房地产开发及粤海仰忠汇订立现有拾桂府商业物业招商服务合同,据此(其中包括)粤海仰忠汇须于年2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向粤海房地产开发就位于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路43号拾桂府项目的商业购物中心「粤海˙得邻」提供物业招商服务。现有拾桂府商业物业招商服务合同期限于年12月31日届满。
自年2月1日至年12月31日止期间,现有拾桂府商业物业招商服务合同项下粤海仰忠汇就该物业向粤海房地产开发提供的物业招商服务的实际交易金额为人民币.8万元(相当于约万港元)。
另悉,就新拾桂府商业物业招商运营管理服务合同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粤海房地产开发向粤海仰忠汇支付的服务酬金的年度上限为:截至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人民币万元;及截至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人民币万元。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