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城市综合运营商作为区域开发建设的主力军、主平台,往往承担着推动产业发展、开展片区开发的使命与责任。近年来,随着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要求越来越高,过去依靠地方财政负债进行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模式难以为继。并且当前房地产市场正在经历深度调整,实体经济在全球供应链和产业链重构背景下也面临增长乏力的困境,招商引资难度正在逐步加大,靠顺势而为就可赢得发展的时代已过去,地方城市综合运营商需要深刻思考片区开发运营模式,统筹好政府有限资金发挥的最大效益,平衡好近期利益和远期利益的关系,用更好模式、更优路径、更高质量推动片区建设与发展。
区域开发面临投资资金大、投资回收期长、短期收益低等问题,加之现阶段区域开发需要突出高品质公共服务配套功能、高标准产业载体和产业环境,因此区域开发运营需要把握以下原则: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平衡。
一是住宅租售和职住平衡。地产是区域开发平衡的重要方式之一,但作为承担政府赋予的责任和使命的国资城市综合运营商,其区域开发要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积极发展保障性住房,解决青年人才、创业团队住房困难,同时也为中高端人才提供租赁和改善性商品房。二是土地集约混合利用。区域开发运营要实现自平衡需要减少仅满足单一需求的载体,如会议会展中心,可通过设计涵盖会议会展、酒店、餐饮、图书馆、剧院等功能为一体的场馆提高载体经济效益,适当在商业中增加酒店、公寓等混合业态,高效集约利用土地。
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平衡。
一是注重产业培育。给予高新技术产业充分的培育耐心,不急于追求前期租金或土地溢价;同时做产业的时间合伙人,由“房东”变“股东”,获得运营收入的同时追求长期投资价值。二是实行滚动开发,先打造品质生活环境再开展住宅等载体建设。开发过程中,围绕城市主干道完善教育、医疗、商业等配套,待土地价值提升再进行二级载体滚动开发,最大化实现价值提升。三是注重全生命周期的平衡。现阶段区域开发将不局限于载体的二级开发,同时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