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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2/7 6:10:00
中律天下

中律天下律师合作平台于年5月成立,由全国多家律师事务所组成。经过四年的大力发展,目前已经成为中国律所平台的璀璨明星;中律天下致力于中国律师事务所走向专业化、团队化、品牌化、平台化、产品化、无边界化、国际化的发展战略;中律天下的目标是让中国依法治国的梦想走向一个全新的实践时代。

刘文斌

刘文斌律师,现任中律天下消防法律服务负责人。刘文斌律师在消防部队从事消防工程审核,验收,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多年,对消防工程审核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及标准、消防行*许可,火灾事故调查相关法律法规比较熟悉;专业致力于消防工程纠纷,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纠纷,消防行*许可纠纷及火灾事故赔偿纠纷,凭借扎实的消防业务基础及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为消防行业企业及火灾事故受损单位挽回损失千万余元,为多家消防工程类企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类企业提供常年及专项法律服务。

事业背景

.06-.11,*武警消防部队工作,从事消防工程审核,验收,消防监督

检查,火灾事故调查。

.4至今,*星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专业领域

消防建设工程领域纠纷

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合同纠纷

火灾事故赔偿纠纷

消防行*许可纠纷

一则案例看懂消防纠纷特殊性消防工程纠纷是建设工程纠纷中的一类,具有建设工程纠纷的一般特性。但,消防工程又不同于其他建设工程,从审核,施工,验收有其单独的审核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行*许可法规,这也就决定了消防工程纠纷具有其本身的特殊性。本文以作者代理的一起案件简单介绍。年7月5日,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原告)与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称被告)签订某建材城《消防工程项目施工合同》,该合同约定竣工日期为年9月10日,包行*许可。年4月,原告诉至法院,以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竣工为由要求被告承担违约金万元。事实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确实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竣工且取得消防部门的行*许可。但,该案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均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并支持了被告要求原告支付剩余工程价款的反诉请求。这一案件的关键点在于消防工程的特殊性,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也恰恰说明了该特殊性在本案中的重要性。一、消防工程审核,施工流程及消防行*许可法规是界定本案消防施工合同范围的关键。原告在庭审中称:合同范围包含土建的消防工程验收合格、装修验收合格以及开业前的安全检查所有的行*许可,恰恰合同中对此没有明确的约定。该案中,界定合同的范围是计算违约金起始时间的关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施工单位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这一规定表明,在消防工程施工前,原告必须将施工图纸交由消防部门审核合格。审核合格后,被告才能根据审核合格的图纸进行施工。本案中,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消防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签订时间是年7月5日,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条,被告施工所依据的是只能是年7月5日之前消防部门审核合格的图纸。如果年7月5日之前原告在消防部门审核合格的图纸不包含室内装修,仅仅为土建消防部分,那么就可以认定原被告双方之间的合同范围。为此,向消防支队调取了该工程土建、装修的所有审核图纸和验收资料。最终,法院认定双方合同范围仅仅为土建部分的消防施工。针对该事实,判决书如下描述:根据消防支队出具的XX消审字()第00XX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该工程设计消防改造工程的消防设计及图纸于年6月15日审核同意,被告消防施工所依据的只能是年6月15日消防支队审核合格的图纸。根据消防支队出具的新消设备字()第00XX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凭证》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载明,该工程室内商铺消防设计工程由原告自行在年7月11日申报,且载明开工时间年4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年7月6日,设计单位为XXX建筑艺术设计公司,施工单位为XXX公司等。故双方合同约定的案涉工程内容不应当包含商铺装修部分的消防施工,室内商铺消防设计工程并非原、被告之间《消防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所约定的施工内容。原告的此点诉称意见不成立,本院依法不予采信。这一事实认定,极大的缩短了违约责任中违约金的计算时间。二、消防工程审核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的特殊性是认定该工程未能按时竣工责任主体的关键。消防施工所依据的规范十分繁多,审核有审核规范,施工有施工规范。从横向上,土建的施工和装修的施工所依据的是不同防火规范;从纵向上,消防工程施工依据的有《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范》等十几种。本案中工程属于土建的消防施工工程,但在土建施工过程中,原告擅自招商出租商铺,并允许商户装修。根据《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范》第6.1.3条:湿式系统的洒水喷头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做吊顶的场所,当配水支管布置在梁下时,应采用直立性洒水喷头。2、吊顶下布置洒水喷头,应当采用下垂型洒水喷头或吊顶型洒水喷头;《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第4.0.1条:建筑内部装修不应擅自减少、改动、拆除、遮挡消防设施。原告擅自将商铺出租并装修,必然导致被告必须依据规范进行二次施工,也是导致工程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竣工的直接原因。为此,作者收集了部分商户的租赁合同和装修合同,拍摄了工程内部的现状视频(用于对比土建消防设施与装修消防设施存在的差异,进一步证明二次施工的事实),并当庭运用可视化向法官重点说明了不同规范之间的差异。该过程占据了法庭调查的大量时间,因为让法官去理解专业性很强的设计规范,施工规范条文确实是比较困难,但也是案件的关键。针对该事实,判决书如下描述:施工过程中,原告存在边施工、边招商、边装修的客观事实,违反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客观上对消防施工活动产生了不利影响,故不能按时竣工交付验收的主要责任不在被告,原告关于被告严重违约的诉称意见不成立。在该案代理过程中,立足于案件本身的关键点,尽可能的从法官的角度出发,作者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从证据收集,证据的内容的组织,证据形式的设置,最大限度的让法官在最短的时间内理解专业性的问题。最终,法院不仅仅驳回原告所有诉讼请求,作者的代理意见也被判决书大部分的直接引用,得到了法官的认可。通过该案,给消防工程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前车之鉴的意义。1、消防工程施工合同在满足普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点的同时,一定要根据其特殊的审核规范,施工规范,审核标准,验收标准以及行*许可流程和范围,有针对性的条款。2、施工过程中,针对具体的设计变更,规范更新以及施工规范的不同,在固定普通的签证证据外,有必要进行现场录像。在代理该案过程中,也感受到消防工程的案件对律师的要求也有特殊之处,有以下几点。1、消防工程案件的代理,律师不仅仅要懂法律,而且要懂消防行*法规,会看图纸,尤其是要懂得消防审核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2、消防工程案件的代理,律师一定要到施工现场,切忌只看资料,甚至要去看消防控制室,懂设备运行原理就流程。希望上述内容对消防施工企业及律师同行有所帮助。更多精彩内容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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