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一起药品经营违法案件。六安市金安区丰源大药房销售假药被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六安市金安区丰源大药房销售假药案
违法企业名称:
六安市金安区丰源大药房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于年5月-6月期间购进了10盒假药进行销售。当事人销售假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年修正版)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处罚种类和依据:
种类:吊销六安市金安区丰源大药房《药品经营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年修正版)第七十三条的规定。
强化药品质量意识,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来不得半点马虎!
(来源: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安广播电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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