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众家行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备案证号:)因其司经纪人在提供中介服务时未在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上签名,被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年5月21日作出相应的行*处罚(花住建罚决〔〕3号)。
今协会根据《广州市房地产中介信用评分评级管理办法》,依照不良行为评分指标第66条:“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加盖房地产经纪机构印章,并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对该公司给予扣减信用分5分。此次信用扣分后,该公司信用评分为71分,信用等级为诚信。(注:信用评分低于70分,信用等级为预警;信用评分低于60分,信用等级为失信。)
望广大会员同行,遵纪守法,规范执业。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年4月8日(联系人:王俊轩、林嘉敏;联系)
:1、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