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包销案
年8月17日,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鑫律师接到一份来自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胜诉判决。
办案经过
双方洽谈
年11月,该案当事人包销公司来到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要求与张鑫律师会见,张鑫律师在与包销公司负责人洽谈过程中了解到包销公司目前面临着一个对其公司发展有巨大阻碍的困境,包销公司作为房地产销售代理公司,长期从事房地产销售业务,并在该行业已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01
基本案情
年,包销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但由于种种原因,双方因包销合同约定的包销房源未能完成,应当由哪一方承担违约责任而产生争议,包销公司认为因开发商未按约定释放房源且单方宣布解除合同而要求开发商返还履约保证金万元,开发商认为包销公司未完成销售任务构成违约,要求其支付违约金1.2亿元,最终双方无法协商解决。
综合考虑
故包销公司在咨询多家律所,并通过多方抉择后,经由张鑫律师其他顾问单位的推荐主动前来拜访张鑫律师。
诉讼策略
张律师带领团队通过包销公司提供的证据材料以及大量法律检索和对案件细节的分析并结合自己对房地产行业多年的专业法律经验,连夜制作了诉讼方案。
02
争议焦点
张律师认为本案应当明确的争议点是:1.从源头入手,案涉合同是否对“完成”包销的评定标准作出具体约定,并且合同约定“乙方支付未售房屋包销总基价20%的违约金”其中的“未售房屋”是指全部房屋的未售部分还是已释放房源的未售部分因未明确而存在歧义。而以上问题的解决直接关系违约责任由哪一方承担,承担多少;2.从外部客观情况考虑,如农民工讨薪事件、同类型项目市场大幅降价、大量客户退房、开发商单方宣布解除合同并关闭售楼场地等原因造成包销公司面临着巨大的销售压力,此点也应作为包销公司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而综合考虑。该思路得到包销公司股东的一致认可,随即包销公司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发商在此过程中也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反诉请求,要求包销公司支付违约金1.2亿元。
开庭审理
在庭审过程中,张律师着重强调本案在招投标初始阶段,包销公司即对违约金计算方式提出疑义,而双方签订的包销合同也未对“完成”包销的评定标准予以确认,同时因“未售房屋”的指向并不明晰,而合同由开发商制定,基于诚信原则,应认为是已释放房源的未售部分。而该点也得到了法官的认可,并在判决书中详细记录了本案的事情经过,法官通过详细的质证环节,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结合诚信公平原则,考虑到包销公司已取得的溢价款收入,最终判定开发商返还包销公司履约保证金万元,并驳回开发商的反诉请求。
案件判决
当事人包销公司对该案判决结果表示接受,张律师认为从判决内容来看,虽仍有些代理意见未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但该案目前来看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成果,不过为争取当事人的更大权益,张律师建议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体现的也是作为高素质职业律师的尽责之心。从现状角度出发,该案的胜诉判决意义非凡,因此案是湖北省第一个房地产包销合同中涉案金额巨大(本诉与反诉金额近2亿,包销合同总基价金额7.8亿元)且判决房产销售代理商获胜的案件。对房地产代理商而言,在与房地产开发商的商业洽谈中,他们本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并且此案涉案金额如此之大,案情复杂,一般来说胜算并不会太大,但此案的判决表明:只要我们通过足够的耐心和细心,并据理力争,法律的天平并不会偏向任何一方,这便是律师职业魅力所在,也是专业素质的直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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