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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10月30日讯据厦门日报报道 思明区商务局草拟了《厦门市招商中介机构及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思明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从昨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思明区正进一步通过以商引商强化产业链招商。在征求意见稿中,项目引荐人或机构可申报项目信息引荐人或项目推动引荐人奖励。引荐项目必须为在思明区的新设法人项目,项目公司自商事登记之日起4年内符合固定资产投资、实缴注册资本、地方经济贡献其中一个奖励条件。符合实缴注册资本、地方经济贡献其中一个奖励条件的项目,每个引荐项目奖励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万元人民币。
目前,征求意见稿具体细则已在思明区人民*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11月8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意见建议。思明区商务局固定;电子邮箱:smq_swj
xm.gov.cn。(记者林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