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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3/13 19:15:00

银联连发两公告!发布《风险提示》以及重申不允许服务商借银联名义进行招商

公告一

3月4日,中国银联发布《风险提示》。

提示表示,近日公司侦测发现有疑似不法分子利用条码支付综合前置平台(以下简称条码平台)商户快速进件通道,进件风险涉*商户。为完善支付业务管理,风险防控规则制度与维护广大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现提示如下:

一、各收单机构应执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第9号公布)以及《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中国人民银行银发〔〕号)等规定,特别应做好如下两点工作:

1.收单机构在审核商户进件时,必须要配置审核岗以保证业务安全性与合规性。

2.收单机构不得将收单核心业务交由外部服务商操作完成。

二、对于条码平台的相关功能,收单机构应平衡好便捷性和安全性。

1.对于免审功能,目的是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实现商户快速进件,切不可直接将该功能用于“商户入网即生效”;同时,建议该功能仅开放给收单机构内部机构,不能开放给外部服务商,且免审商户要圈定业务范围和做业务限制,如设置限额(单笔、单日)、仅限借记卡等。

2.收单机构应灵活应用平台本身风控功能,对涉嫌风险交易商户快速反应。

三、中国银联一直禁止成员机构以任何形式为互联网*博、色情平台、套路贷、互联网销售彩票平台、非法外汇、贵金属投资交易平台,非法证券期货类交易平台,以及未取得省级*府批文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等非法交易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银联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相关规定,从业务和技术上尽职保护机构、商户及用户的合法权益,并追究恶意进件风险涉*商户的个人或组织者的法律责任。如广大合作伙伴有相关线索,请致电进行举报。

公告二

3月5日,银联发布《关于再次重申中国银联关于规范云闪付服务商商户拓展行为的公告》。

公告称年以来,我公司接到反映,有部分服务商假借银联名义,以招募“二级服务商”、“代理商”、“独家代理”进行银联云闪付推广等名义收取费用(含慧商云集的相关公司)。银联此前已经第一时间通知相关收单机构排查其合作服务商情况,督促其确保业务合规。

公告再次表示银联不允许服务商以任何与银联有关的名义(包含但不限于“银联独家代理”、“银联官方授权”、“银联城市合作伙伴”、“银联城市运营中心”、“银联二级代理”),招收代理商、加盟商或投资人等。

银联不向服务商或拓展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允许服务商以任何与银联有关的名义向他人收取费用,包括但不仅于代理费、加盟费、物料费、服装费、中介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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