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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3/23 21: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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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招商投标包税实际上是把市场竞争的方式引入税收征收当中,旨在提高征税效率,节省征收成本,保障获得稳定的收入。但在实践中,招商投标包税牵涉、投标商、认税商、商会、纳税商人之间的利益,引发了许多税收纷争,反而有碍于税*的推行。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招商投标包税,损害了原认税商的既得利益,官商双方围绕认税改为投标包税的纷争颇多,有的还相当激烈。

(一)上海县货物税改投风波

年初,江苏省财*厅厅长严家炽以“苏省国家岁入岁出,频年预决两算,收不敷支”为由,设法增加财*收入。严家炽注意到各县认税制存在许多流弊,亟需改为投标包税制,“各县商民,多有争办屠宰税者,饬令此后一律投标承办,以免争执”。

他计划以上海县屠宰税作为改革的突破口,制定了屠宰税投标章程。但该办法遭到上海县肉业的强烈反对,最终准许免予投标。严家炽并未放弃改革包税制,他将重心转移到上海县的货物税。上海县各业货物税实行包税制,主要由各该业推举出的认税商承包。按照严家炽的改革方案,各业货物税须照投标章程包征。

各认税商认为:“自行认定税额,历无贻误,设或照投标法施行,惟恐非同业者乘机插入,加额苛征,在所不免。”事实上,财*厅不仅要改行投标,还要增加税额6万元。各业认税商代表认为:“现在商业困难已达极点,已一再下令增加税额,商家负担已重。此次增加比较及投标办法,均一致拒绝。若果实行增加,则与春振〔赈〕前途反生阻力。”这里提到的“春赈”是附加货物税的一项赈捐,经官商商定为9万元。在春赈款项尚在筹集之时,骤然增加税额,各业认税商自然难以接受。不过,各业认税商的反对未能改变招商投标包税的决定。

4月16日,上海税务总公所发布通告,规定棉纱业、火腿业、皮裘业、土火柴业、漆业、洋广货业分别于4月28日至5月3日举行投标。财*厅要求棉纱等六业尽快实行投标,主要因为“公款奇绌”“待款孔殷”,迫切需要增加财*收入。各业认税商以停止筹集春赈款项相要挟,试图迫使取消投标办法。各业认税商群起反对投标和加税,不仅影响包税进行,而且波及春赈筹款。严家炽对此极为重视,于4月17日亲自赴沪疏通。

他一方面令税所准备棉纱等六业投标手续;另一方面与商会接洽。在看来,改行投标事关财*预算,如果各业认税商反对投标,必须增加相当税额。各业认税商代表请上海县商会向严家炽陈述“沪商连年受重税之困”。4月21日,上海县商会致函上海税务总公所,请该税所转请财*厅暂缓实行投标办法。在各业认税商的反对和县商会的一再呼吁之下,财*厅对投标办法稍作调整:“棉纱认额较巨,尚须调查,现应暂缓投标。”

财*厅只准棉纱业暂缓投标,其他五业当然不满,在投标期间,该五业竟无人赴税所投标,以致投标包税无果而终。在官商交涉之中,上海县商会实际上扮演着沟通与认税商的中介角色,一方面各业需要商会出面请求免予投标或增税;另一方面令商会劝各业认税商遵照指示。鉴于各业认税商不愿照新章投标,严家炽指令:各业认税商人,“酌量增加税额,自照原额,必须加增四成或三成”。

上海县商会接令后,决定邀集各业认税商代表到会讨论办法。5月18日午后,各业认税商代表在商会开会,商会会长劝各业认税商代表照额加认,但认税商代表则请商会转达税所暂缓实行。至于筹措春赈款项,认税商代表强调:“须请商会担保,若将来官厅能不发生增加税额或投标问题,方愿尽力措缴。”

迫于方面的压力,商会希望各业认税商能够遵令加税,各业认税商不仅反对投标和加税,而且以此作为认缴春赈款项的前提。如此,上海县商会在税所与认税商之间左右为难,处境尴尬。5月28日下午,上海县商会召开紧急会议,商会会长宣布财*厅的指令:“其已经期满之火腿业、洋广货业、生漆业等……均应赶紧认定,酌加成数若干,以便接续承办。”对于各商的困难,财*厅方面也有所考虑,并决定以加税而免投标。

上海税务总公所复函上海县商会称:“查火腿等各五业认税,本所定期投标,概不遵投,财*厅俯念商情,电令加额三成,准予接续承办,体谅不为不至,该认商等理应遵令加认,不宜再有异言。”6月25日,淞沪何护*使致上海县商会公函指出,如果火腿等业愿加三成,则准其接续认办。火腿等五业认商则希望改为增加二成或一成半,以减轻包税成本。方面坚持增加三成认额,最终在上海税务总公所和县商会一再催促之下,各业认税商不得不接受三成加额以免投标。至此,持续多时的上海县货物税改投风波才暂时得以解决。

(二)吴县卷烟特税招投风潮

投标包税制度对投标者不设行业限制,有助于促进包税公平和公开竞争,可能获得更大的税额;从行业的利益看,投标者限于业内商人,可减少苛扰,增加与讨价还价的空间。商家反对投标方法,主要担心业外商人得标后会带来种种苛扰:“不谅商情,不照定章,随意增加。”官商双方围绕业外投标人资格问题产生争论,其中以江苏吴县卷烟特税最为激烈。年,江苏省正式开征卷烟特税,采用招商投标办法。根据江苏卷烟特税投标规则规定:“(投标)商人以有中华民国国籍,并在本省素业卷烟商店,身家殷实,由所在地商会证明者为限。”

可见投标人资格主要有三个条件:一是具有中华民国国籍;二是在江苏省从事卷烟业经营,而且身家殷实;三是得到所在地商会证明。年11月,江苏省卷烟特税第一次举行投标时,吴县卷烟税由殷芝香投得,但该县同业提出异议,殷芝香不在苏州经营卷烟业,又非吴县人,故不具备投标资格。与卷烟业就殷芝香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产生了持久的争论。

年1月3日下午,吴县卷烟业全体大小同业开会,决议函请县商会代向江苏省陈述商情,并由同业代表陈菊生、顾世绶、薛永龄三人登报声明,不承认殷芝香承办该县烟税。卷烟同业认为,殷芝香将来实行征收,“势非苛勒烟商,否则亦必短绌税款”。殷芝香遭卷烟同业反对,于是拉来部分烟兑店,拟组织纸烟公会,与烟业大小各同业对峙,不过吴县商会以烟兑业已有公会为由拒绝立案。面对吴县卷烟特税招投风潮,财*厅厅长严家炽派员会晤各代表,设法调解。

官商争论的焦点在于殷芝香是否具备投标包税资格。在吴县烟商看来,殷芝香投标时持罗店镇商务分会(非吴县商会)证明书报到,与投标章程所订取“所在地商会”证明书之规定相悖,且殷氏非该县同业中人。在财*厅看来,得标者只限在本国国籍,并不限定在本区(即吴县)经营烟业。在争议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的情况下,殷芝香经江苏省财*厅授权,预定于2月18日开征卷烟税。

2月21日,烟业大小同行均在城外富春坊开临时紧急会议,议决誓不承认。2月22日,吴县卷烟业烟兑公会特邀武进、无锡等县卷烟同业代表开临时会议,讨论三县同业组织联合会,共同反对业外认税及开征卷烟税。经讨论后,各商一致认为,“总须团结一气,反对到底,俾达推翻殷芝香认案,招商另办之目的”。苏州总商会会长贝哉安深恐双方决裂,决定由总商会函请苏州警察厅厅长、吴县知事转饬殷芝香不要草率开征,并电请省、财*厅撤销殷芝香认案。

为一致反对殷芝香,苏州城卷烟、兑烟业一度停业,后经苏州总商会劝告才得以复业。殷芝香认为,各烟店既然照常营业,自应遵章纳税,并于3月12日发布通告,限三天内,“一律具领牌照,并将所有存货,核实报明,购贴凭证”。卷烟、烟兑两业同业公会分函会员“暂勿赴领税证”。3月13日,苏常朱镇守使蔡道尹召集吴县省议员、苏州总商会会长、苏州警察厅厅长、吴县知事及卷烟、烟兑业代表开会讨论,决议呈请省撤殷商认案。可见吴县地方官员也站在本地烟商一方。

但是,江苏省并未放弃原先决定,苏州警察厅及吴县知事奉财*厅电令,于3月19日与苏州总商会会长贝哉安晤谈。贝哉安表示:“若欲开征特税,除撤殷商认案另标外,实无设法调解之可言。”与商会调解无果后,殷芝香为尽快开征特税,向烟业承诺:“如承认先贴印花可得六厘折扣,更有手续费四厘,两共可得一成折扣之利益。”这得到部分烟业同行的响应,并欲与其订立合同。3月26日,苏州总商会召开会议,决定予以还击:“烟兑业中,如有私与殷芝香接洽印花者,先行劝告退还,不听则由烟兑业,先将店号、姓名调查明晰,留待烟税决定后,酌议对付。”

苏州总商会电呈财*厅,批评殷芝香“以贱售卷烟,赠送印花……不独紊扰商市,终必糜烂税收”。财*厅复函总商会强调,殷芝香投标资格并无违反章程,并派专员常驻承办处,监同征收税款。苏州总商会不能接受财*厅的理由,而且对部分烟商私下与殷芝香达成妥协的行为严重不满,担心有损商会威信:“今撤销殷商之请的愿目的未达,而该业商乃被某方所惑,遽尔允诺,置本会议案于不顾。试问以后本会如有对外交涉事件,信用何以维持?”后经官商多次协商,财*厅最终“令饬由马君汝贤暂为代办,俾可早日开收,以维学款”。

由以上两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招商投标包税制度的运行主要遭遇如下困境:一是要不要将认税改为投标。认税改投标包税触及原有认税商的利益,致其群起反对。原认税商反对投标包税,旨在减少外部竞争,并增加与讨价还价的余地;则希望引入竞争,从而达到增加税收收入的目的。二是业外商人有无投标资格。在商人看来,业外商人包税造成种种苛扰,加重行业的税收负担。对于行业商人的说辞,方面的回应很简单:“(原认税商)尽可报名投标,如能认税最多,自应归其承办。若不肯遵章招标,迨他人得标,又请归其承办,营私取巧,万不准行。”

结语

与包税商、纳税商围绕上述问题争论不休,使得税收承包事宜迟迟未能落定,直接影响的财*收入,有悖于实行招商投标包税的初衷。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投标包税制度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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